有關本府員工協助方案偏遠地區心理諮商服務試辦延續至114年12月31日止,並擴大試辦區域至本市新店區、深坑區、石碇區、坪林區及烏來區等5個行政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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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本府員工協助方案偏遠地區心理諮商服務試辦延續至114年12月31日止,並擴大試辦區域至本市新店區、深坑區、石碇區、坪林區及烏來區等5個行政區,請查照轉知。
依本府114年6月23日新北府人企字第1141222788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。
114E0003417.pdf
1235893_114E0630580.pdf
1235893_1222788_附件-新北市政府員工協助方案偏遠地區心理諮商服務員工申請流程圖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