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108龍運會公告】三~六年級田徑總錦標 「田徑總錦標」計分方式: (1)個人項目:各單項競賽 ,每年級取前六名,按「7、5、4、3、2、1」計分。 (2)團體項目:400 M接力賽、大隊接力,每年級取前六名,按「14 、10 、8、6、4、2」計分。